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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方依法處置多起擾亂公共秩序的網絡謠言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于發布傳播虛假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查處。 案例一 寧波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張某某編造“廣場發生火災致多人死亡”網絡謠言案。 2024年3月,張某某為吸引網民關注,在未核實事件真實情況下,將2019年寧波寧海某火災與“寧波聯盛廣場火災”事件拼接,編造發布“寧波聯盛廣場,19人死亡,3人受傷”的不實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寧波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張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 臺州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馮某某編造“更換新電表后電量翻一倍”網絡謠言案。 2024年1月,馮某某在網上看到“電力局更換新電表后用戶的用電量翻一倍,一個月預存電費高達上億甚至幾億元,上千群眾齊聚在市電力供電局拒絕繳費”的虛假信息,編造“自家更換電表后用電量翻番”的謠言并轉發到多個群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臺州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馮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 杭州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趙某某編造“西湖區成為杭州雙減試驗區”網絡謠言案。 2024年1月,趙某某為博眼球引流,在某網絡平臺發布文章,造謠“西湖區成為杭州唯一雙減改革區”,并宣稱“學習越來越不重要”,導致部分學生家長誤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杭州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趙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 溫州公安機關依法查處3起編造“溫州因地震房屋倒塌”網絡謠言案。 4月3日,臺灣發生7.5級地震,溫州部分地區有震感,李某某、王某某、王某等人為吸引網民關注,利用臺灣地震房屋倒塌、溫州本地房屋拆遷等相關視頻和圖片,編造“溫州因地震房屋倒塌”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溫州公安機關已依法對上述3人作出行政處罰。 網警提醒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民應保持理性思考,增強防范意識及信息甄別能力,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來源:公安部網安局 |